主办单位: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察右前旗检察院坚持“三个导向”,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质效
发表时间:2025-05-08 18:15:46
新闻来源:察右前旗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海涛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制度的意见》,切实履行新时代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察右前旗检察院多措并举推动做实做优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以高质效履职切实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精准监督“不刑不罚”,同时实现“法理”和“情理”兼顾。

一、坚持质量导向 提升办案质效

在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指导下,察右前旗检察院严格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对本院办理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开展自查自纠专项工作,发现在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中存在刑事检察部门文书移送不全、案卡填录不规范、《检察意见书》未抄送同级司法机关等问题。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察右前旗检察院对内强化业务部门沟通协作,优化内部衔接流程,规范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移送和审查,构建一体履职的闭环工作格局。对外强化与各行政机关之间沟通协作,凝聚共识,推动执法司法无缝协作配合。

二、坚持问题导向 精准靶向发力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三个管理”,提升行刑反向衔接业务能力,察右前旗检察院邀请乌兰察布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对行政检察业务开展指导和培训。根据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案件移送、审限时间、审查要点、案卡填录等重点环节进行了培训,同时就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常见误区进行了梳理和解答。通过此次“带着问题去学习”,从理论和实践经验等多维度进行了学习和提升,确保行刑反向工作从“落得住”向“落得好”持续推进。

三、坚持共识导向 凝聚司法合力

      为推动执法司法贯通协调,统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认识,察右前旗检察院邀请察右前旗交管大队、旗林业和草原局、税务稽查局等行政部门开展培训座谈会,共同学习了自治区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围绕《意见》对行刑衔接案件移送流程、法律适用等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在《意见》学习后开展了座谈交流,参会人员根据办案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就证据标准、行政处罚流程及可处罚性等焦点领域进行了重点讨论研判。通过同堂培训、交流座谈,强化了察右前旗检察院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凝聚理念共识,统一执法司法理念与办案标准,推动法律监督与执法司法效能得到双重释放,实现治罪和治理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