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推动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合法经营、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法治社会建设,请广大人民群众在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期间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如发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可向属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提供问题线索。现将全区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投诉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某些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假借律师名义进行诈骗、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违法犯罪问题。
举报人须如实举报,并提供照片、录音、视频等有关证据,相关部门将在职责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理。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二、投诉举报渠道

三、温馨提醒
广大群众需要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时,请注意认真区分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仔细甄别、谨慎选择,避免上当受骗。
律师事务所是由自治区司法厅审批成立的律师执业机构,可从事各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可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自治区司法厅网站(https://sft.nmg.gov.cn/)等官方途径核验。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是由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团组织,仅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只能从事法律咨询、代书等非诉讼业务,严禁从事任何诉讼代理或刑事辩护活动。可分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zwfw.mca.gov.cn)查询其登记信息及信用状况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