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兰察布市丰镇市隆盛庄镇十号村与黑土台镇交界处发生一起土地纠纷,涉及两镇5户村民。隆盛庄镇联合黑土台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启动跨区域协同,司法行政、土地、公安等多部门现场勘测调解,仅用6小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这起跨区域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彰显综治中心在复杂矛盾化解中的实战效能。”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政法委书记李勇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征程中,乌兰察布市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强统筹谋全局、搭平台夯根基、促整合提质效”为核心,全面推进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水平,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提供了坚实的基层治理支撑。
穿过兴和县城晨光笼罩的街巷,蓝底白字的“兴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标牌在绿树掩映下格外醒目。大厅内,各办事窗口井然有序。
兴和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董晓宁介绍,兴和县综治中心因地制宜共设立“一厅二站七室四中心”,即群众接待大厅,律师服务站、代表委员工作站,住建领域调解室、信访代办室、劳动纠纷调解室、涉法涉诉调解室、卫健领域调解室、妇女儿童调解室、专家调解室,“一站式”矛盾调处中心、检察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信访、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人社、住建等11个部门力量集中入驻,并建立“统一受理、分类转办、限时办结”机制,确保群众诉求“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记者从乌兰察布市委政法委获悉,该市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社会治理关键工程,通过顶层设计、机制创新、多元实践,构建起覆盖市、县、乡、村的基层治理体系,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
据介绍,乌兰察布市委政法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深入研究地区实际,制定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综治中心职能定位、建设路径、运行模式、实施步骤及组织保障,为建设工作绘制清晰“路线图”。在人员配置上,市县两级综治中心实行“常驻+轮驻+进驻”工作机制:政法、信访等单位“常驻”筑牢法治支撑,民政、生态等部门“轮驻”充实主体力量,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进驻”激活社会资源,同时推动嘎查村(社区)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夯实基层治理骨干队伍。
乌兰察布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高奎表示,为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市委政法委建立“周例会+月调度”工作机制。每周由常务副书记、分管副书记牵头召开业务“碰头会”,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每月由政法委书记主持调度会,对场所建设、资源整合等重点工作统筹部署。通过明确量化标准、建立责任体系、强化动态监测,推动全市11个旗县市区、105个苏木乡镇综治中心全部实现标准化建设实体化运行。
各旗县市区紧扣职能“多元化”、法治“专业化”、制度“常态化”要求,创新推出一批特色治理模式:
四子王旗构建“旗-乡-村-网格-微网格”五级综治体系,打造旗级区域综治核心枢纽,规范14个苏木乡镇综治中心制度机制,强化村级党组织引领,将治理触角延伸至基层“神经末梢”。
察哈尔右翼前旗以“规范实战”为导向,建立首问责任、考核评估等制度,通过“常驻、随驻、轮驻”机制保障,创新“委员+调解”等工作法,打造群众“解忧终点站”和“服务综合体”。
商都县推行农村“133”微治理模式,通过搭建一个主阵地,建强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三支队伍,完善多元调解、激励奖补、智能支撑三项机制,实现组织体系、服务资源、治理机制三大突破。
丰镇市红砂坝镇建立“镇党委、村委会、党员”三级共抓机制,党员干部带头落实事前排查、分级化解、部门联动、包案调处、跟踪督办“五步工作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
乌兰察布市普遍推行“党小组+网格员+联户(单元、楼栋)长”“铁三角”微治理模式,覆盖543个嘎查村(社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治理网络。
2025年以来,全市各级综治中心共排查发现矛盾纠纷2742件,已化解2579件,切实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一线。
李勇表示,乌兰察布市通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守护一方平安稳定,为群众幸福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