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劳动用工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整治“劳务碰瓷”、虚假维权、恶意索赔等破坏正常用工秩序、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本公告所指“劳务碰瓷”又称务工敲诈,是行为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假借务工应聘名义,刻意制造用工矛盾、滥用劳动维权渠道,通过仲裁诉讼、软暴力滋扰、恶意投诉等方式向用人单位索要超额赔偿、退场费、补偿金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部分团伙化、职业化作案已涉嫌敲诈勒索等刑事犯罪,是劳动用工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重点整治对象。重点征集以下8类典型线索:
(一)虚构工伤实施碰瓷索赔
虚构工作受伤事实,伪造伤情材料、证人证言,夸大损伤后果;拒不配合工伤认定、司法鉴定法定程序,以举报、闹事等方式胁迫用人单位支付高额私了赔偿。
(二)利用用工管理瑕疵刻意牟利
熟悉劳动用工法律规定,专门针对工程项目、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初创企业用工薄弱环节,诱导产生用工瑕疵,集中批量投诉或提起仲裁,以此作为职业牟利手段。
(三)虚假入职短期套利离职
无真实务工意愿,短期内频繁入职多家用人单位;以工资、社保、加班、解除劳动关系等为由刻意制造矛盾,快速离职后集中发起索赔,流水线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捏造事实缠诉缠访施压
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捏造拖欠工资、违法辞退等虚假事实,反复投诉举报、信访、申请仲裁,消耗用人单位人力物力,胁迫支付不合理“息事”费用。
(五)团伙分工抱团实施敲诈
组成专业化团伙,分工开展对接用工、制造纠纷、搜集证据、组织维权、胁迫索赔,统一话术套路,跨单位、跨行业连续实施恶意索赔行为。
(六)中介机构教唆协助恶意牟利
人力资源服务、劳务中介机构教唆、协助当事人伪造证据、规避法律规定,策划恶意维权,通过索赔款项分成等方式共同非法获利。
(七)重复批量恶意举报
针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无事实依据多头、重复、批量投诉举报,捏造问题线索,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占用公共行政资源。
(八)其他假借劳动维权恶意牟利行为
以劳动维权为幌子,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网络舆情施压、恶意举报抹黑企业,破坏正常用工秩序和营商环境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特别提示: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真实存在用工违法行为,依法通过投诉、仲裁、诉讼主张合法劳动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属于本公告征集线索范围。
二、举报方式

三、有关说明
(一)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准确提供被举报对象、事发时间、具体地点、违法事实及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凭证、聊天记录、音视频、法律文书等佐证材料。
(二)我单位严格落实举报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人身财产安全。对核查属实的线索,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置;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对虚构线索、蓄意诋毁、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用人单位、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线索,共同净化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环境,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