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研究确定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人民检察院等2个集体、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分局刑事侦查大队陈军等3名个人进入2025年度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复审程序。现予公示:
一、先进集体(2个)
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人民检察院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化德县大队
二、先进个人(3名)
陈 军: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邵晓媛: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王高奎: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向乌兰察布市委政法委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电话:0474-8329006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通信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西街市党政大楼449室
特此公告
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