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被执行人,我们想赶紧把欠的钱还清,希望法官可以解除对我们的限高措施”。近日,一通来自被执行人的电话,让一件长达三年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2022年,重庆某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与内蒙古某热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经法院判决,由内蒙古某热电有限公司向重庆某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支付30万元欠款及利息。因内蒙古某热电有限公司拒不履行责任,重庆某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察右中旗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内蒙古某热电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总对总网络查控和线下调查,均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维护法律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察右中旗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内蒙古某热电有限公司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被限制高消费后,被执行人在生意场上屡屡碰壁,参与招投标、贷款等成为一个难题,法定代表人日常出行也处处受限。2025年中旬,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偿还欠款,但资金有限,希望申请人可以减免部分欠款。
在恢复执行程序中,执行法官认为既要维护司法权威,也要考虑企业生存发展。在了解到被执行人确有经营困难后,执行法官积极与申请人进行联系,告知被执行人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存在困难,希望其考虑实际情况,酌情减免部分利息。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自愿放弃利息及案件受理费,被执行人当场给付全部欠款30万元。执行法官依法及时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限高措施,消除了企业参与招投标、贷款等经营障碍,助力其重回发展正轨。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主动了解企业需求,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就案款偿还达成一致意见,及时解除限高措施,为企业发展减负松绑,以“如我在执”理念推动乌兰察布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