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乌兰察布市中院赴集宁区永安路小学开展“抵制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普法宣传活动
发表时间:2025-09-26 17:12:34
新闻来源:乌兰察布市中院
责任编辑:李海涛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9月25日,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法治副校长杨洁走进集宁区永安路小学,以“抵制校园欺凌”为主题,为师生带来一堂生动而深刻的“开学法治第一课”,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课堂上,杨洁法官围绕“抵制校园欺凌”这一核心主题,结合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案例与相关法律法规,系统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多种表现形式。课程不仅涵盖身体欺凌、语言欺凌等常见类型,更深入剖析了社交排斥、网络欺凌等隐蔽性较强的欺凌行为,引导学生树立尊重他人、拒绝暴力的法治观念,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和他人权益。学生们认真聆听、踊跃参与互动,课堂氛围积极热烈。

本次活动有效提升了同学们对校园欺凌的认知水平和防范意识,帮助他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相关行为的法律后果,掌握了实用的风险应对与自我保护方法。通过课程学习,同学们进一步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纷纷表示要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下一步,乌兰察布市中院将持续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通过法治副校长机制、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多种途径,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努力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为平安校园建设注入坚实的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