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近日,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项学习和宣传活动,确保将《意见》各项要求落实落细,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扎实推进行刑衔接工作。
卓资县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组织刑事检察部门、卓资县公安局、卓资县司法局人员开展《意见》专题座谈会。会上详细解读《意见》中关于案件双向移送机制、案情通报机制、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机制等重点内容。聚焦行刑衔接实践中存在的衔接堵点与难点,深入剖析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如何准确运用《意见》,合力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检察部门和刑事检察部门共同对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遇到的案件移送时间、证据材料及提出检察意见的标准等问题,达成初步共识,有效破解现阶段案件双向移送中存在的难点,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卓资县检察院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以“不起诉≠不处罚”为主题的普法进乡村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讲解案例、面对面解答群众疑问等方式,对《意见》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进行详细介绍,让群众深入了解什么叫“不起诉≠不处罚”,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理解。
下一步,卓资县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契机,持续完善“行刑衔接”长效建设,不断深化法律监督职能,扎实做好行刑衔接各项工作,为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推动依法行政、保障司法公正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