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7月2日,兴和县人民法院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通报会,学习传达《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法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第三批)的通报》,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通报了5起正面典型案例和10起反面典型案例。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纪律观念,摒弃侥幸心理,坚决戒除违规接受请托、干预过问案件、与当事人或者律师进行不正当接触交往、不如实记录报告被干预过问案件情况等违反“三个规定”行为,推动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成为行为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