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被查封车辆,目前已控制在工农路中蒙医院附近,请立即派人前往。”
接到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发来的被查封车辆线索后,执行干警遂直奔目的地,并经核查、信息比对,确认该车系涉案车辆后,及时对该车进行扣押。
在沧州依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田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田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裁判义务。乌兰察布市中院经线上查控,冻结、提取被执行人微信账户余额2298.67元并向申请人发放。同时,经总对总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田某某名下有雷诺汽车一辆,市中院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查封。后因申请执行人对上述车辆申请进行评估拍卖,评估拍卖程序前需对车辆进行实际扣押,在本案承办人张利强与被执行人田某某多次沟通无果,田某某拒绝配合执行该车辆的情况下,承办人与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协商,通过各路段监控及交警协助对被执行人车辆进行布控。在车管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历时一天终于发现该车辆的行驶轨迹。
在对田某某车辆实施扣押后,被执行人田某某主动与本案承办人联系,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执行,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承办人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得知,被执行人田某某正在哺乳期且确无全部偿还能力,经承办人与申请执行人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申请执行人同意免除部分利息,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26000元欠款,此案执行完毕。
为解决执行中“查人找物”难题,乌兰察布市中院与市公安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建立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法院由单打独斗转变为部门协作,此次车辆的顺利扣押正是执行联动机制发挥成效的缩影。
下一步,乌兰察布市两级法院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常态化执行联动机制,坚决打击逃避执行、拒不执行行为,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